產品定義
指借款人收到政府采購辦公室或經其認可的招標公司有效的中標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由鄭州銀行對借款人提供的用于中標通知書、政府采購合同項下原材料采購、商品生產等經營周轉,并以政府回籠款項歸還鄭州銀行融資的業務。
功能與特點
涉及政府采購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服務類合同均可采用此業務。要求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公示中標信息。
依托政府付款信譽,手續簡便快捷,不需要政府在應收賬款確認函上進行蓋章確認。
借款人需同鄭州銀行簽訂資金監管協議,對政府回款賬戶進行監管。
適用范圍
合法成立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貸款期限
可根據政府回款期確定。
利率定價
貸款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政策和鄭州銀行相關規定確定。
客戶申請材料
1、授信申請;
2、企業基本情況簡介;
3、通過年檢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信用代碼證、相關行業資質證或生產許可證;
4、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貸款卡及密碼;
6、近期連續三年財務報告、申報期當期會計報表及科目明細;
7、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8、鄭州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